1/1
浏览量:
1000
描述
承包范围
1.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。
2.二级资质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:(1)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(2)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注:民用建筑的分类,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
注:火灾危险性的划分,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确定。
关键词:
消防设施
民用建筑
储罐
承担
上一个
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
下一个
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